2026年香港廣告規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了亞洲最嚴格的直接營銷同意規則之一。根據第6A部,企業在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營銷,或為此目的提供給第三方之前,必須取得知情同意,而沉默永遠不構成同意。該規則對付費媒體很重要,因為客戶名單受眾、透過電郵或電話進行的再營銷以及線下轉換上載都依賴個人資料。正確收集同意的品牌可以使用這些工具;沒有這樣做的品牌則面臨風險。
主要發現
- 1
PDPO第6A部要求,在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營銷或為直接營銷轉移給第三方之前須取得知情同意;沉默不能構成同意。
有據可查:官方來源. 範圍: 香港;PCPD對該條例的概述, 截至 . [1]
- 2
資料使用者必須告知當事人將使用哪些類別的資料、營銷標的的類別,以及其可以選擇退出。
有據可查:官方來源. 範圍: 香港;PCPD對該條例的概述, 截至 . [1]
- 3
Google Ads離線轉換匯入讓廣告主可以歸因在廣告平台之外記錄的銷售。
有據可查:官方來源. 範圍: 全球;Google Ads幫助中心, 截至 . [2]
- 4
Apple為應用程式廣告活動提供了保護私隱的廣告歸因文件。
有據可查:官方來源. 範圍: 全球;Apple Developer, 截至 . [3]
方法和局限
- 問題
- 2025年和2026年,香港的廣告規則和平台選項發生了哪些變化,廣告主應如何應對?
- 目標讀者
- 在香港規劃付費媒體的營銷負責人和創辦人。
- 待做的決策
- 上線前需要完成哪些合規步驟,以及今年哪些渠道值得投入測試預算。
- 來源
- PCPD對該條例的概述、Google離線轉換匯入文件,以及Apple廣告歸因文件。
- 時間段
- 官方和專業來源以2026年10月18日發佈的版本為準。
- 市場
- 香港、其本地規則以及在當地適用的平台政策
- 定義
- 直接營銷:利用特定人士的個人資料向其發送資訊或致電,以推銷商品或服務或募集捐款。
- 局限
- 本簡報不構成法律或稅務建議。採取行動前,請向當地合資格法律顧問確認相關義務。
- 規則和平台條款會變化;每個來源都註明了我們的查閱日期。
PDPO下的直接營銷同意
有據可查:官方來源
2012年的修訂引入了直接營銷條文,這些條文在2026年仍規範品牌使用客戶資料的方式。同意必須是明確的表示,包括表示不反對,但不作任何回應永遠不夠。資料處理者不受直接規管;品牌必須透過合同確保其代理商和平台按照條例處理資料。
這對廣告受眾意味著什麼
FOCUSADS觀點
將客戶名單上載到廣告平台以定向或排除人群,屬於使用個人資料。如果名單是為營銷目的收集、並有適當通知和同意,就可以用於客戶匹配受眾和線下轉換匯入。沒有這一依據的名單不應進入廣告平台。彙總衡量,例如平台轉換建模或Apple的應用程式歸因框架,可以彌補部分缺口。
今年的機會
FOCUSADS觀點
香港廣告主常在Google、Meta和本地發佈商上投放英文和繁體中文雙語廣告活動。清晰的同意記錄是一項競爭優勢:它讓第一方受眾保持可用,也讓衡量更完整。在任何名單用於香港媒體計劃之前,FOCUSADS都會核查其同意依據。
與我們方法的關聯: 市場規則如何納入媒體計劃
參考資料
- The Personal Data (Privacy) Ordinance,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 (PCPD), 瀏覽日期
- About offline conversion imports, Google Ads Help, 瀏覽日期
- Ad attribution, Apple Developer, 瀏覽日期

